签订保密协议是否侵犯我们的言论自由权吗

  2020-07-19   |   107人看过

签订保密协议是否侵犯我们的言论自由权吗

有一定的权利就有一定的义务,言论自由权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签订保密协议是劳动者的义务,不侵犯我们的言论自由权。

哪些人要签保密协议

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保密要求既可以约定在保密协议中,也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与某些员工个别的签订保密协议,也可以与所有的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

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

2、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3、市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4、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1、保密内容和范围,法律无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予以明确。

2、保密期限,可超过劳动关系存续期限,并延续到劳动者离职后一定时间。

3、保密费,法律无强制性规定,但企业支付保密费有一定积极作用。

4、保密义务和责任,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密应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事实上,保密协议约定的双方,而不像一些用人单位制作的保密协议那样,仅是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同时,从法律的角度上看,这类保密协议也是存在效力问题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