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妻儿是否须承担全部债务

  2020-07-19   |   123人看过

丈夫死亡妻儿是否需要承担全部债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以上就是我国和债权债务有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对于丈夫死亡之后妻儿是否必须承担全部债务这一问题的相关司法规定了,如果对于债权债务的相关问题还有觉得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去当面咨询一下更加专业的律师以及相关部门。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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