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房产证名字错掉的向高利贷借贷属于诈骗吗

  2020-07-19   |   692人看过

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社会影响

影子银行

通胀持续走高,银行紧缩银根、中小企业资金饥渴,2011年,中国金融业的生态正发生深刻变化——越来越多资金“跳”出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以各种渠道进入实体经济,“影子银行”,渐渐浮出水面。

“影子银行”是一个体系,指称那些脱离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借贷平台,比如委托贷款、信托、小额信贷乃至典当行,也包括“灰色”的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影子银行”正野蛮生长,一则顽强,民间对它有很大需求及培育它发展的土壤;二来其“看不见”的部分,对现有规则和监管发出了强力挑战。

据央行在官网发布的2011年1-6月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报告,社会融资规模增加7.7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4.17万亿元,占53.7%;而在2010年,这一比例为55.6%。历史数据研究表明,2002年新增人民币贷款达社会融资总量的92%,占绝对主导地位。不到10年,这将近40%的占比落差意味着什么?此前即有报道称,中国内地“影子银行”放款量或已占社会融资总量的“半壁江山”。

在监管弱化的情况下,非正规的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这些中国版的影子银行正在经历着“野蛮”式生长,主要体现在“银-信合作”和地下钱庄等金融形式上。

“银-信合作”是指银行通过信托理财产品的方式“隐蔽”地为企业提供贷款。具体来说,通过银-信合作,银行可以不采用存款向外发放贷款,而通过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向企业贷款。由于信托理财产品属于银行的表外资产而非表内资产,可以少受甚至不受银监部门的监管。

某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影子银行是当前金融管制的伴生物。在银根收紧的当下,他们敏锐地嗅到了潜在的市场机会,这些民间借贷机构抓住这个机会,和银行信贷部门、相关公司“合作”,做起了金融“掮客”的生意。某贷款公司业客户经理曾表示“没有拿到好处,银行人员当然不会将资金贷给你了”,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公司只是提供了一种向银行“进贡”的渠道而已。为此,除了正常的贷款利息之外,借款者需要一次性另外支付给公司5%的服务费。而公司给予借款人的承诺是,贷款将在15天左右打到所指定的账户。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其实这类民间机构一般会“两端”通吃:一方面他们会通过提高借贷利率来截留一部分利差,另一方面,他们会通过收取高昂的服务费来盘剥借款人。

高利贷“利滚利”

2011年8月23日据律聊网转自重庆晚报的报道,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广泛征求并吸纳了全市部分中、基层人民法院、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重庆分行、市银监局、市工商联、市律协等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并经市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修改形成。

当日,市高院民二庭法官解读了《指导意见》。

老公签字借款

老婆也可能当被告

《指导意见》:夫妻一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出借人以夫妻双方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解读:虽然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为出借人、借款人,但是借款人为自然人时往往与共同债务的认定有关。如果允许一审时对夫妻提起诉讼,则可能更能方便当事人并能节约司法资源。

不过,当被告与承担责任并不能简单地划等号,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原告申请借条笔迹认定

被告应提供笔迹样本

《指导意见》:原告仅依据借条提起诉讼,被告辩称借条上的签名或盖章虚假,在原、被告均不申请鉴定的情况下,由原告承担申请鉴定的责任。原告申请鉴定的,被告应当提供笔迹或公章比对的样本;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借条上的签名或盖章是真实的。

解读:依据有关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借条上的签名或盖章是否是借款人所为不能确定时,应当由出借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同时,将提供笔迹和公章比对样本的责任分配给被告,因为被告的笔迹和公章在被告处,原告无法或难以获得。

打了借条,并不一定代表借了钱

《指导意见》:出借人仅依据借据提起诉讼,如果借款人对借据的效力、金额等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存在买卖、承揽、居间等基础法律关系的,应当对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理;如果借款人对借据没有异议的,可以不审查基础法律关系。

解读:有借条,并不一定就是真正借了钱。借条上写的内容,也许不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如被胁迫,这种情况下借条无效;也有可能是欠下的赌债,法院不予支持;还有可能是变相的犯罪,如行贿等。

民间借贷如何按利滚利收账?

《指导意见》:出借人根据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请求借款人支付复利(俗称利滚利)的,只要约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个规定在我市属首次,以前复利是金融机构的专属权利。

应用题:小莉向小美借款1万元,在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年贷款利率5%的情况下,采取利滚利的形式两年内还清债务。请问,两年到期,小莉该还多少钱?

计算:

第一步:第一年的利息:1×5%=0.05(万元)

第二步:第二年将利息计入本金,小莉连本带息该还的钱:(1+0.05)×(1+5%)=1.1025(万元)

注意:双方利率无论怎样约定,不能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两年期)即:[1×(1+5%×4×2)=1.4(万元)]

逾期利息加上违约金

超过同期贷款利率4倍无效

《指导意见》:出借人根据约定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只要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不超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出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应用题:在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年贷款利率5%的情况下,小美以10%的年利息借给小莉1万元,同时要求小莉在两年内必须还清,否则将收取愈期利息并加收5000元违约金。两年过去了,小莉根本就无偿还能力,小美将她告到法院。请问:小美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计算:

第一步:逾期利息

按照相关规定,在借款合同对利率有约定(10%)情况下,愈期利息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30%,即

第二步:两年期的愈期利息与违约金(5000元)之和:

1×13%×2+0.5=0.76(万元)

第三步: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出的两年期利息:

1×5%×4×2=0.4(万元)

第四步:第二步结果大于第三步结果,小美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因此,小美最多能收回的钱是:1+0.4=1.4(万元)。

算不算诈骗?

用假房产证骗取银行贷款,数额较大,且无法偿还的,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如果对象不是银行,如果明知是假房产证骗取对方的借款并且拒不偿还的,可以构成诈骗罪。总之前面两种情况主观上一定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不打算还,或者明知没有能力还还借款的;其次是明知以虚假的贷款所需材料骗取借款。

如果出借人知道了抵押房产系伪造的,可以解除贷款关系,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借款。

分类

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要准备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3、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在很多时候我们需要进行资金周转的时候可能会游接待的情况发生,但是在接待的时候我们最好不要去进行高利贷的借款,算然手高利贷很容易借款到手,但是利息很高,具有很大的风险性,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去接触高利贷,更不要用不正确的方式进行高利贷的借款!以上就是律聊网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用假的房产证进行借高利贷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