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借款的情形是什么

  2020-07-19   |   281人看过

临时借款的情形是什么

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 款额 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相关知识:什么是临时借款

临时借款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临时借款的相关程序

(一)临时贷款的审批

1、审批内容:①临时贷款需求的真实性与迫切性;②信贷资金管理的科学性与效益性;③还款来源的计划性与可靠性。

2、审批权限,省级行对辖内临时贷款的审批权限由各行自定。

3、审批程序:①经办处(科)填制银行临时贷款审批表并提出初审意见;②部(处)领导签署审批意见;③超权限的送行领导批示。

(二)贷款发放

临时贷款批准后,计划部门即根据申请行的要求填制“临时贷款调拨单”通知会计部门划款。总、分行间临时贷款使用“9171”会计科目核算。

(三)贷款归还

1、临时贷款到期,各分行必须按期归还,同时将还款日、还款金额通知总行综合计划部,总行将根据分行的还款进度确定各行的信誉情况,作为今后总行审批分行借款的参考因素之一。

2、 利息清算:对第一部分临时贷款采取利随本清的结息方式,若总行批准分行某笔借款展期,则由借款行将原到期日利息主动上划总行(相当于借新还旧);对第二部分临时贷款采取按季结息的方式,由分行交利息于每季20日前通过人民银行主动上划总行。

对于临时借款的情形大家都清楚了吧,就是在正常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就要通过临时借款来缓解经济的压力,这在法律上对于临时贷款也有相关的规定。我们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聊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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