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灭失如何处理

  2020-07-19   |   109人看过

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灭失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物因不可抗力原因灭失的,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八条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第六十九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第七十三条 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实际中,能够拿去抵押的房屋要求不是很多,最必要的是你就是该房子的主人,房产证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如果不止你一个人的话,那在办理抵押的时候就需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成功抵押了。

所以,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因为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者,就是真正的房主,那么你就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这里面一点都不管租客的事的,租客只是房子里的使用人,而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所以这个状况点都不会妨碍房屋抵押。

已经出租了的房子可以正常办理抵押,但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具体有如下: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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