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不能及时起诉怎么办

  2020-07-19   |   355人看过

对于当事人因感染、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被隔离治疗的特殊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由,属于不可抗力。因此而无法及时主张权利的,如系民事诉讼且处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可认定诉讼时效中止,当事人可在障碍消除之日起6个月内主张权利。如系行政诉讼,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如因上述情形无法及时行使上诉、举证等其他诉讼权利的,当事人可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以确诊证明和出院证明等为依据提出顺延期限的申请,人民法院将依法审查,确认是否准予延期。另外,上述10日期间为不变期间,过期不得再申请顺延。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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