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订单被取消的,能不能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

  2020-07-19   |   111人看过

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各个网购平台的店主在网站发布的商品出售等信息符合要约条件,消费者选择需要购买的商品、下好订单或支付价款,合同就成立。在疫情期间,网购消费者被取消的订单一般与防控疫情有关的商品,例如口罩、酒精等。这种取消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均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此情形下,经营者因物资需要先行供应疫区、因停工不能及时生产有等原因,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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