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入资金用于什么方面

  2020-07-19   |   118人看过

拆入资金用于什么方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六条 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

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商业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

1、有可能自己的存款只能拿回来一部分

中国目前《条例》具体是这样的: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

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将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所以自己的存款最多只能拿回50万其余的则可能拿不回来。

2、银行的债权人可能拿不回债权

我国关于银行的,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和应当由破产企 业行使的其他权利。一般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

(1)、支付破产费用,即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得的费用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应当支付所欠 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据本条的规定,在支付破产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 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里的“优先支付”的含义,主要指优先于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即在偿付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前支付储蓄存款。

(4)、应当支付破产商业 银行所欠的税款;

(5)、应当支付破产债权。清算组提出破产分配方案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后,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所以银行破产后,债权人的债权是在最后清偿的,可能会到最后得不到偿还。

3、还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不安与经济上的动荡等一系列后果,所以虽然银行可以破产,但是一般国家不会让它那么容易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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