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抵押房屋贷款办理的各项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

  2020-07-19   |   444人看过

一、银行抵押房屋贷款办理的各项条件是怎样的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二、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

(一)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

1、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2、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3、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4、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

5、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

6、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7、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三)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四)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五)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六)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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