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患者走失是谁的责任

  2020-07-19   |   473人看过

医院患者走失是谁的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与医疗形成的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患者走失的,如果医疗机构尽了应尽义务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责任,医疗有过错的,共同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医疗纠纷处理技巧

1、及时报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发现医疗中存在的一些过失导致对方受到损害或者使用的药品错误之类的问题出现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负责人反映,及时针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争取即使得到解决和采取医疗措施,减少损害结果,亡羊补牢。

2、采取措施,减轻损害: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并向患者进行解释。

3、分级报告: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针对事故发生的成因和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程度等具体情况即使地向卫生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院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患者受伤害,想要复印病历作为相关的证据材料,医院应当允许。

5、封存现场实物:对于医疗事故中存在的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在双方协商之后,对于注射用品等医疗用品进行封存和检测,及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6、双方协商:医疗事故发生后,医院要主动与患者协商,争取损害补偿,尽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若医患双方能协商一致,要出具协议书并7日内向卫生部门报告。

7、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资料:患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医院应当配合,做好相关的材料准备,积极参与调查。

8、法院调解或判决后报告:协商不成,患者向法院起诉,可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判决书,医院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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