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2020-07-19   |   247人看过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内容。

此外,申请人还可以写明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便复议机关和申请人联系,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调查,维护申请人权利。因此,申请人应当保证所填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被申请人的名称应当写正式名称,不能随意使用简称或者 不完全的名称,以保证认定被申请人的准确性。有一种观点认 为,申请人还要写明被申请人的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这实际上加重了申请人的负担,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被申请人的上级机关,应当知道被申请人的地址等基本情况,不需要申请人去帮助查明。申请人知道不知道被申请人的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不应当影响其申请复议权利的行使。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这是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的核心部分。

(一)行政复议请求,是指申请人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希望达到的目的,主要包括:

1.申请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的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该具 体行政行为。这是行政复议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复议请求。

2.申请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申请人要求复议机关确认 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在这种情况下复议机关可以同时责令被 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人认为符合法定条 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社会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对于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上述职责的不作为行为,申请人均可申请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

4.申请行政赔偿。《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根据本款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要求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价款。根据本款规定,即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依职权确定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应紧紧围绕行政复议请求,主要写明:

1.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地点、事实和法律依据;

2.与复议要求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例如要求撤销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证据,可依据哪些法律、法规等;

3.申请复议的法律依据。例如,要求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如果不属于复议范围,无论申请人的理由多么充分,也不能予以复议;

4.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了盖申请人公章外,还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大体具备本条要求的内容,就应当认为符合要求,不宜求全责备。即使不符合本条的要求,也应当告知申请人做相应改正,不能仅以申请书内容不符合要求而不予受理。群众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表明他们对行政机关充分信任,愿意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解决行政争议。要按照切实保护人们群众行政复议权的要求,疏通进口,敞开大门,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把合法的复议申请挡在门外。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向社会广泛宣传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规范格式,并在行政复议接待场所置备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供申请人参照使用。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由于行政复议法允许口头申请,如果行政复议机构在行政复议申请书形式上求全责备,申请人要求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构的工作量反而会增加。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