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网上申请须知有哪些

  2020-07-19   |   51人看过

行政复议网上申请须知包括申请人应当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人民法院已立案的,市人民政府不再受理等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行政复议网上申请须知有哪些

一、申请人应当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以自己名义提出申请。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申请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凡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人事处理决定和民事调解行为外,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四、属于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对所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本市人民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才可以向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人民法院已立案的,市人民政府不再受理。

六、有具体的复议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七、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应留下有效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便行政复议机关核实有关情况。

八、收到申请时间以行政复议机关核实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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