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刑事赔偿的范围

  2020-07-19   |   93人看过

法律咨询师:刑事赔偿范围,是指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