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景名胜区从事建设活动合法吗

  2020-07-19   |   102人看过

在风景名胜区从事建设活动合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有关部门的审批,在风景名胜区从事建设活动是合法的,风景名胜区建设要符合景区总体规划的要求。

《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二十条 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查阅。

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

投保游客猝死途中该向哪方索赔

游客因自身疾病突发导致猝死,其本身应承担责任;但随团导游如果没有考虑猝死游客的年龄、旅行疲劳、游玩项目有可能对其造成的刺激等因素的话,故游客与旅行社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同等责任。游客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旅行社责任险赔偿限额内,对猝死游客进行赔偿。

具体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导致旅游经营者违约,旅游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旅游辅助服务者追加为第三人。

第五条 旅游经营者已投保责任险,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