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登记属于行政审批吗
土地抵押登记是不属于行政审批的,行政审批是属于行政许可,而抵押登记是属于行政确定,两者是不一样。
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报表
项目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四十六至四十八、五十、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第三十四至三十七、三十九至四十一、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四、四十五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实施单位武汉市新洲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审批条件
1、审查各类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填写内容是否正确;
2、各处签章是否完整;
3、各种资料之间对应内容是否一致;
4、贷款金额占评估价值的比例在规定范围之内;
5、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限之内;
6、有无抵押查封情况。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原件及复印件);
2、《武汉市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单纯土地抵押除外);
4、《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含期房、在建工程,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单纯土地抵押除外);
5、抵押权人、抵押人、借款人的单位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抵押人同意抵押的董事会决议(或职代会决议、股东会、工会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意见原件);
7、借款人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或职代会决议、股东会、工会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意见原件);
8、《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协议》(原件);
9、《评估报告书》(房地产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原件);
10、抵押权人、抵押人、借款人的《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
1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审批流程申请-受理-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明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土地登记办法》,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10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颁发证件名称及有效期《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法律效力对申请人具有约束力
收费事项土地登记费
收费依据按照《关于发布省土地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2〕130号)收取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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