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有权没收违法所得吗

  2020-07-19   |   198人看过

公安局有权没收违法所得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是有权对违法所得进行没收的,人民法院判处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可以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收缴:

(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二)赌具和赌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

(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

(五)倒卖的车船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等有价票证;

(六)主要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行为的资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其他非法财物。

前款第六项所列的工具,除非有证据表明属于他人合法所有,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对明显无价值的,可以不作出收缴决定,但应当在证据保全文书中注明处理情况。

违法所得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

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

没收财产时可以没收保险么

首先,保险是否可以被没收要看保险的性质。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有的一种处罚,不过并不是犯罪分子的有关财产就都可以直接没收。

原则上,合法的保险是不可没收的财产。

按照保险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属于不可没收财产,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不过要是保险属于违法所得,也是可以被没收。

所谓违法所得,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之后,获得了非法财产,误以为保险都是不可没收的,就把获得的财产都拿去购买保险,想在以后还能给自己或者家人经济保障。此时购买保险后应享有的保险金就是非法所得,对于非法所得的保险是可以没收。

其次,保险是否被没收还要看没收的范围,没收财产的范围如下:

1、没收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个人财产时就要判断保险能不能认定为是犯罪分子的财产,如果是共有或者非实际所有,要先认定份额,不能直接没收。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保险就很可能被没收,不过如果保险是满足其家属的必须生活费用,亦不可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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