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立案协查严重吗

  2020-07-19   |   139人看过

国税立案协查严重吗

国税立案协查是十分严重的

国税稽查局的工作包括:正常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检查及上级交办的检查,现在大多的协查案件都是发票协查。由省局将案件报到国家局,国家总局通知涉案地方省局协办,协办局将检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国家局。

为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稽查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发票协查监控管理,发挥发票协查工作的重要功能,确保协查案件的查处质效。

一是强化责任,明确到人。对发票协查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建立协查函登记台账,严格落实协查案件查办责任制,明确了专人负责制,做好登记、查询、查办、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是规范流程,严格管理。按照委托协查和受托协查,分别制定工作流程,明确案件协查登记、协查实施、函件回复等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严格按要求开展检查和回复工作,做到快批、快查、快结,提高协查工作效率。

三是注重线索,逐户核实。在协查中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对协查案件深入分析,及时发现案源线索,采取实地调查,逐份逐户对票、货、款等关键环节进行调查取证。

四是及时检查,按期回复。案件检查完毕,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反馈,并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按期回复率达到100%。

根据税务部门检查统计,无一户不存在着发票使用方面的问题,且非法凭证使用的范围也在逐渐扩大,以往只存在于个别费用中,现在这只“黑手”已伸到了生产的第一环节----原材料,从而给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带来了不确定因素。某些单位存在一些诸如:不开发票或者虚购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的问题,纳税人将这些虚开发票入账后,达到了缴小税、偷大税的目的,尤其是运输发票的多开,企业既多抵扣了增值税,又加大了企业税前费用的支出,侵蚀了企业所得税税基。一些企业在发票上开具的金额、数量明显与实际发生的金额数量明显存在差异,由此带来了协查问题的产生。

一些单位存在着原材料“估价入账”的问题,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购进原材料时,材料已经入库,而结算凭证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应根据供货合同估价入帐,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帐款—暂估应付帐款”科目,次月初再用红字作上述相同的分录冲回,而这些单位却以种种理由违反财务制度规定,不再冲回上述科目,这样不仅有可能造成对方单位未开增值税发票少记收入情况的发生,而且还影响该单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真实申报缴纳情况,因此有必要调查这些单位材料发生的真实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国税立案协查严重吗”。国税的立案协查一般是出现巨大的国税违法等相关的现象而进行的,国税的立案协查是通过国家的税法机关和相关的立法机关共同协商调查处理的,国税的监管性是十分的重要。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律聊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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