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是否适用刑事和解

  2020-07-19   |   54人看过

一、重伤是否适用刑事和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刑事和解的条件之一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重伤案件是不适用刑事和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刑事诉讼和解的主体

1、被告人与被害人和解。

2、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应当经同一继承顺序所有近亲属同意。

3、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过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但赔礼道歉必须由被告人本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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