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投资方式?

  2020-07-19   |   271人看过

在第一种方式中,我作为G公司的股东之一,承担相应的责任享受相应的权利。在第二种方式中,我和公司G没有直接关系,没有决策权,只能从G公司利润中分配属于F公司的部分利润,而且根据F公司的内部协议获取自己比例的投资回报了。是不是有可能由于F公司的其他经营项目的亏损导致从G公司获得的投资回报的损失。请您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解答分析 采取不同的投资模式往往反应投资者不同的考量,因此没有优劣可言,最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一般而言,采取第二种模式可能会有三个缺点:一是手续繁琐,要重复设立公司,过程也比较长;二是可能无法直接参与G 公司的经营管理;三是存在你所说的投资损失风险。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