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书怎么书写

  2020-07-19   |   101人看过

行政裁定书怎么书写

xxxx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提起再审用)

(xxxx)x行监字第xx号

原告(或上诉人)xxx与被告(或被上诉人)xxx……(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xx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行x字第xx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xxx现向本院提出申诉。(未申诉的不写此句)。

本院经复查认为,……(简要写明提起再审的理由)。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上级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的,此句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x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决定由本院再审的,写“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决定由本院提审的,写“本案由本院进行提审”;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写“本案指令xxxx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指令非原审法院再审的删去‘另行’二字)”〕。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院长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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