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起诉被告人医药费诉状

  2020-07-19   |   259人看过

因打架起诉被告人医药费诉状

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男,36岁,个体工商户。

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某,男,24岁,无业。

案由:故意伤害

诉讼请求:

1、追究陈某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2、判决陈某赔偿自诉人经济损失18000元的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1999年6月29日上午,陈某、何某(已死亡)与王某等人到自诉人经营的饭馆寻衅。自诉人劝阻,陈某等人非但不听,反而共同殴打自诉人,致自诉人受伤。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6000元,并支付交通费200元,误工费1800元,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000元。经司法鉴定,自诉人伤势为轻伤。

案发后,王某主动认错,并支付医药费10000元。自诉人决定不再追究王某的责任。

陈某故意伤害自诉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于给自诉人造成经济损失,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自诉人:张某某

打架的时候被起诉或需要主动起诉,应该找律聊网律师来提供协助。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权利

1.有权委托代理人

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叫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当事人的支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律师叫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一方,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办事。

因此,辩护人不能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能行使辩护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分别请律师做辩护人和代理人。辩护人和代理人可以请同一个律师,但应当分别办理委托手续。

2.请求回避权

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

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庭调查和辩论中,和原告人地位是平等的。

4.有权对原告人提出反诉。

如被告人将原告人打成轻伤,构成犯罪,原告人对被告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有权赔偿医药费一万元。

被告人说是原告人先动手将自己打伤的,虽然鉴定为轻微伤,原告人不构成犯罪,但被告人花了一万五医药费,要求原告人赔偿。遇到这种情况,被告人应当以原告人为被告提出反诉,法庭应当两案合并审理。

5.上诉权

被告人不服判决中的民事部分,可以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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