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审的过程是怎样的

  2020-07-19   |   115人看过

刑事一审案件审判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法院管辖一审案件的范围:我院受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等。

2、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条件:我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及侦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复印件的等,应当决定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3、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的工作: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4)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5)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4、对于下列刑事案件,法院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案件。

(2)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3)对于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被告人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是:

(1)申请回避权。申请回避的情形为以下几种: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辩护权。

(3)提出证人、证据的权利。

(4)最后陈述权。

(5)请求抗诉权。

(6)上诉权。

被告人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是: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如实陈述。

(4)如实举证。

(5)依法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

6、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期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7、法庭审判案件大体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8、一审刑事案件审限规定为: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需延长审理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以上就是律聊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刑事案件的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刑事审查也就是先确定相应的审查管辖地,然后由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的工作,之后进行相应的审理事项。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在听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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