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地域管辖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以原则上行政区划的辖区为地域管辖权的区域。
相关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六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七条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我们就要知道公安机关以原则上行政区划的辖区为地域管辖权的区域。也就是说这个地方有多大公安机关的地域管辖范围就有多大,超过了就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而是由其他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聊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