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资金信托业务要遵循哪些基本要求

  2020-07-19   |   122人看过

从事资*信托业务要遵循哪些基本要求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信托业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以发行委托投资凭证、代理投资凭证、受益凭证、有价证券代保管单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办理负债业务;

(三)不得举借外债;

(四)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五)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

违反上述规定,则按非法集资处理,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者承担。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信托业务取得的资金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负债;信托投资公司因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而形成的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

所谓资*信托,指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按照委托人数目的不同,资*信托又能分为单独资*信托和集合资*信托。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的即为单独资*信托,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的,则为集合资*信托。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资*信托最重要的就是信任,要是委托人对信托公司信任的把自己的财产弄来处理,那么就要合理的进行运用,还有说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这是信托公司的根本,没有人会把财产给一个信誉不好的公司。你可以咨询律聊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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