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2020-07-02   |   334人看过

网友提问:

确立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相关法律知识:

这里的“违法失职行为”当然也包括违法失职的抽象行政行为。同时宪法第89条规定了国务院的撤销权,《地方组织法》第59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撤销权。尤为重要的是,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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