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错了该找谁

  2020-07-02   |   321人看过

土地确权错了该找什么人

如果因土地确权问题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土地管理部门解决争议。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

三、进一步把握政策原则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既要解决问题,又要防止引发矛盾,必须把握好政策原则,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一)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要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对于确因自然灾害毁损等原因,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调整后再予确权。

(二)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要坚持确权确地为主,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坚持农地农用。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条件和程序,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作出规定,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

(三)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按照物权法定精神,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制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善承包合同,建立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确保登记成果完整、真实、准确。对确权登记颁证中的争议,有法律政策规定的,依法依政策进行调处。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妥善处理。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保密管理,保护土地承包权利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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