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没有过户是否生效

  2020-07-01   |   254人看过

房屋赠与合同没有过户是否生效

可以生效,只要是赠与人没有撤销赠与而且受赠人也正常使用这个房产就会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此外,我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我国《物权法》对房屋的产权变更是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确定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从这两条条款来看你的朋友给她写有书面赠与的相关字据,并将房产证交给他,她也已开始在该房屋中居住,在这种情况下,房屋赠与行为是有效的。不过,要取得房屋所有权,就必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过户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赠与人交付赠与物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没有撤销赠与,那么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在现实案例中,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必然未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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