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头等舱变公务舱乘客可以索要几倍赔偿

  2020-07-19   |   116人看过

机票头等舱变公务舱乘客可以索要几倍赔偿?乘客宋先生花9000多元从某旅行APP订购了飞三亚的头等舱机票,联系航空公司后却发现该航班并无头等舱,实际订到的是不到3000元的公务舱。因某旅行APP拒绝赔偿,消费者宋先生提起诉讼要求某旅行APP退票并3倍赔偿。现海淀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宋先生诉称,2015年11月9日,他在某旅行APP订了次日北京飞三亚的头等舱机票,航班为南-航CZ6759空客321(中),金额为9170元,加上基建燃油费等,共支付给某旅行APP9220元。随后,宋先生的手机短信收到了某旅行APP发的出票信息,票号是9992381393×××。宋先生经过对比发现,手机上接到的票号和某旅行APP站上显示的票号7848504929×××并不一致。他第一时间联系航空公司客服进行查询。一名客服告诉他,该航班并无头等舱,某旅行APP提供的机票实际上是价值2780元的公务舱机票。宋先生询问某旅行APP客服,该航班到底有没有头等舱,客服回复联系代理商确认此事,让宋先生电话保持畅通。但直到第二天飞机起飞,宋先生都没能等到客服人员的电话。宋先生称,他将该事件投诉给工商部门,但某旅行APP不想做任何赔偿。

某旅行APP一相关负责人表示,等调查了解后会由高层进行回复。

我国最新《广告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因此,乘客可以向该旅行APP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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