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性搭售是否构成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2020-07-19   |   289人看过

硬性搭售是否构成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强制性搭售产品是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以向消委会投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商家拒不退换货物怎么办

当你购买商品想要退换货物时,第一时间应该了解自己是否可以退换,通常来说,不合格产品必退。

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当你符合退换条件的商品要求退换时,商家不归还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情形进行了细化,主要包括: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超过15日的;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超过15日的。对以上两种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依照消法予以处罚。

如果说商家拒不退换货物,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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