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有权提出质量鉴定申请?

  2020-07-19   |   125人看过

(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4)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5)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这里所指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不是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另外,对质量争议涉及的产品,只能由上述五种有资格的单位中的一个提出质量鉴定申请。比如法院处理的案件,只能由法院提出,仲裁机构、其他行政部门或社会团体不能申请质量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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