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合同

  2020-07-19   |   124人看过

(2011)刑辩字第号

甲方:湖南星星律师事务所

乙方:xxxxxxx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派马仁斌为乙方涉嫌盗窃罪(或侵占罪)侦察阶段的委托律师

二、甲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乙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乙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甲方接受委托后,发现乙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全同,所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甲方违约或无故终止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乙方;如乙方违约或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退。

五、乙方委托甲方的权限:提供法律帮助。

六、根据律师收费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侦察阶段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律师费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检察审查起诉及法院一审辩护阶段律师费另行协商收取;差旅费(含交通、住宿、补助费)、打印材料费、通讯费等实际办案费用另行按实结算。如前述费用未交足,律师不予提供法律服务。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本案侦察阶段终结止。

甲方:湖南星星律师事务所

乙方

20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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