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要求

  2020-07-19   |   138人看过

一份形式严谨、结构缜密、分析准确、论证精当的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律师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工作指南,同时也是律师对纷繁复杂的各种法律关系宏观驾驭能力和微观操作技巧的充分展示。根据笔者执业经验,法律意见书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形式严谨,结构缜密。

一份法律意见书,就是一篇完整的文章。虽无强求一致的格式,但属专业人士撰写的专业文章,用于当事人某一特定用途,首先形式上要严谨,要遵循一般写作格式。同时在文章结构上要缜密,通篇甚至是某一支点问题上应按提出问题、摆明事实、分析问题、找准依据、解决问题、得出结论这一阐述方式进行。

2、内容完整,详略得当。

律师通过对委托人所提供的材料、自己调查取得的材料进行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深入掌握后,对事实部分进行比较完整的叙述。只有完整的事实,才能有完整的分析。但要注意把握表述重点,注意选材和剪裁,剔除多余事项,写出必要情节和关键细节,同时注意重点的变化,精准把握整个事情脉络和分析重点,这样容易解决问题。

3、尊重事实,严格依法。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律工作者最起码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时,要辩明真假虚实,尊重法律事实,同时言之有据,运用现行法律法规和法理进行客观分析,不要无原则地迎合委托人的心理。运用法律时,要对不同法律渊源、不同效力等级、不同适用范围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细致分析,从而为解决核心法律问题提供正确的分析意见,出具最优的操作方案。

4、语言规范,结论明确。

出具法律意见书,尽量使用规范的法律语言,且力求用词准确、行文简约。通过对问题的论证分析,得出的结论应该是明确的。如果得出的是模棱两可的结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具有指导性,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当然在证据材料不完整,事实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可在结论前增加有基础、有倾向性的假设;在不便于做出肯定性结论的前提下,可以出具保留意见。

上述是法律意见书的基本要求,企业改制过程中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还应该满足如下第5和第6两个要求:

5、立足调查,勤勉尽责。

律师应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在核实与查证改制方案内容或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内容的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不得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仅针对改制方案或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书面内容出具法律意见书。

6、紧扣要求,逐项论证。

根据《办法》及山东省国资委有关文件规定,律师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主要用于产权主体或改制企业向国资管理部门申请批准改制方案或国有产权转让方案时作为报批配套文件使用,因此,律师应关注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批事项及其重点,遵循依法维护种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国资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针对改制方案或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具体内容及审批程序,逐项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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