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和支票的区别

  2020-07-19   |   367人看过

银行本票和支票的区别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

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辖属营业机构开户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支付各种款项时,可以申请使用。银行本票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银行信用,见票即付,可当场抵用。银行本票分为:转帐和现金两种。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本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时,才能申请现金银行本票。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本票、进帐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帐。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个人持票人,凭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指定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应在银行本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银行审核无误后支付现金。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划线支票和普通支票,其中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和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用于支取现金或用于转账。

两者都被用于同城结算,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1、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银行,一般不存在空头票据的风险;支票的出票人是除结算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存在空头支票的风险。因此,银行本票的未获付款的风险小,信誉高。

2、银行本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对持票人而言,凭银行本票即可收取现款,不存在委托收款过程,因此,银行本票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现金。支票虽然也属于见票即付票据,但是,对持票人而言,存在委托收款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虽然不长,但确实存在),在此期间,可能会因支票空头而不能收到现款。这就不难理解,绝大部分商户对以支票购物的,都会要求在支票解入银行并收妥款项后才予发货。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为2个月,而支票为10天。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银行本票和支票的向内容。由此可见,在同一票据交换地区的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支票一律记名,可背书转让,支票无金额起点的限制,可支取现金或用于转账,有效期 十天,从签发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为节假日时依次顺延,支票可以挂失。更多问题,律聊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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