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件诉讼费由谁负

  2020-07-18   |   119人看过

经济纠纷案件诉讼费由谁负

一般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对于在诉讼费上原告是可以承担的,这点大家从本文的内容介绍中就能知道具体的规定。在实际中一般诉讼费都是由败诉方进行交纳,部分胜诉的由法院进行相应的判决,大家要弄清楚法律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聊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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