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师有权利查原告的银行流水吗

  2020-07-18   |   152人看过

被告律师有权利查原告的银行流水吗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相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法院有权利调查原告的所有银行帐户。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执行的需要,可以向银行调查当事人开户情况,而银行有协助法院调查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协助调查的,法院可予以民事制裁。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可以看到,对于想要调取原告的流水账户来进行查看的行为如果是私人去进行的话很难获得银行的承认, 建议当事人还是通过法院的渠道,让法院去进行调取一般情况下,银行都不会拒绝。如果遇到情况特殊的可以咨询律师处理。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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