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推荐担任诉讼代理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2020-07-18   |   152人看过

社会团体推荐担任诉讼代理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社会团体推荐担任诉讼代理人应符合的条件包括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因委托代理发生纠纷,要到哪个法院起诉

在社会生活中,让他人代为办事,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委托他人办事发生纠纷,也是常见的一种纠纷。当出现委托合同纠纷时,不管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都应该知道该到哪里起诉,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委托代理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同样适用上述原则,如委托代理合同出现纠纷,就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但这里仍需要注意以下两点内容:

1、被告住所地,是包括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两种情况的:

(1)住所地为户籍地的,原告在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被告。例如委托人A起诉受托人B,B经常居住地是其户籍地的,A到B户籍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2)要是被告经常住所地与户籍地不同的,原告应该到被告以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要注意的是,被告就医的地方除外,这时应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例如委托人A起诉受托人B,而B因工作需要已离开户籍地,在被起诉前已经在C地居住满一年,那么A就应该到C地法院起诉B。不过,B离开户籍地是为了治疗需要的,A就要到其户籍地起诉了。

2、合同履行地,是指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地点应为合同履行地。如委托人张三委托李四在S市,那么S市就是委托合同的履行地,如张三与李四发生纠纷的,可以选择在S市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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