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执行标的如何写

  2020-07-18   |   152人看过

变更执行标的申请书

申请人:x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县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申请人: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经理。电话:,手机:。

原被申请人:某公司,住所地:

请求事项:要求变更“某公司”为被执行人,并与原公司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原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x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7日作出裁定,冻结原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尔后,申请人依法起诉,x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1日立案,于2009年9月9日公开审理,原被申请人未到庭。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当天作出了判决。判决生效后申请人依法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于2009年8月7日申请工商变更,将原企业名称变更为“大连z轴某公司”。开庭时也故意不到庭。另查明,原被申请人在大连市z*行仍然以原公司名称正常使用账户。且在申请人申请执行,法院已通知执行情况下,仍然将账户款项划出,原被申请人显然在逃避、抗拒执行。

为了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及时执行,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3关于“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人民法院可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变更被申请人大连z某公司为新的被执行主体,同时,基于原被申请人账户仍在使用的实际性,要求被申请人新、老名称均作为被执行主体,并互负连带偿付责任。

此致

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标类别

执行标的民事执行依执行标的的不同,分为财产执行和人身执行。财产执行是以债务人所有的物或者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为执行标的。人身执行是以人的身体或者债务人的自由权为执行标的。现代各国均以财产执行为原则,以人身执行为例外。财产执行的执行标的有两类,一类是财产(包括有体物和无形财产权),一类是可以替代的行为。根据法律文书的内容,法院需要完成的执行活动可能是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物品、有价证券等财产,也可能是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执行标的是执行程序中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如果要进行对执行标的的更改实质上是变更执行,通常是要书写变更执行的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了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请求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律聊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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