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先予执行的数额是否有限制

  2020-07-18   |   143人看过

法院先予执行的数额是否有限制

没有明文规定,对先予执行数额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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