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先予执行的数额是否有限制
没有明文规定,对先予执行数额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法院先予执行的数额有限制吗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对先予执行数额进行限制。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聊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