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谁承担

  2020-07-18   |   265人看过

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谁承担

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按件交纳申请费,每件交纳100元,申请费和公告费由申请人交纳。不论公示催告程序是否是在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情况下终结的,申请费与公告费均由申请人负担。因为公示催告程序不属民事权益之争,没有明确的被告,该程序的主要功能就是为了使申请人在丧失票据后能够恢复取得票据权利,因而为实现该目的而启动的公示催告程序所支付的费用,理所应当由申请人负担。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二十二条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二条 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三)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四)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除非对方查收或者其家人也告知法院对方下落不明不知去向,否则必须公告送达。送达费用是需要原告垫付的,最后由败诉方承担。公告的载体根据媒体的不同价格也不同,当事人可以根据法院提供的公告价目表来选择。

以上相关内容就是律聊网小编对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谁承担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对于谁申请公示催告,谁就负担申请的费用。毕竟跟你在官司中的胜负没有关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聊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