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有哪些

  2020-07-18   |   278人看过

国家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有哪些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包括不得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录16-18岁职工的,要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劳动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

(一)劳动保护的立法和监察。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属于生产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及特殊保护制度;二是属于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如设备维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劳动保护的管理与宣传。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安全技术。为了消除生产中引起伤亡事故的潜在因素,保证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在技术上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解决防止和消除突然事故对于职工安全的威胁问题。

(四)工业卫生。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避免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在生产中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的总和。它主要解决威胁职工健康的问题,实现文明生产。

(五)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六)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不包括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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