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有哪些

  2020-07-18   |   81人看过

一、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有哪些

(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

(2)生产性粉尘,如炼油生产过程中,有石油焦粉尘,使用催化剂硅酸铝粉(粉尘状)等;催化剂生产过程中,有金属粉尘、水泥粉尘等,此外,还有石棉尘、煤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

(4)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微波、激光。

(5)电离辐射,如X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表产生的丫射线等。

3.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等。在石化行业少见。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是指生产过程的劳动组织、操作体位和方式以及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比例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有:

①大检修或抢修期间,易发生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②精神紧张;自动化程度高,仪表代替了笨重的体力劳动和手工操作,也带来了精神紧张问题。③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职工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④个别系统或器官过分紧张,如视力紧张等;⑤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环境可以是大自然的环境,也可以是按生产过程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人工环境,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

①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②房屋建筑或布置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③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的环境污染,如氯气回收、精制、液化岗位产生的氯气泄液,有时造成周围10~20m环境的 污染。

二、职业病人的待遇有哪些

员工患有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及待遇方面的知识,其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读者如果对此还有疑问,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