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被在其他地方被使用怎么办

  2020-07-18   |   125人看过

(2008-10-0720:40:23)事由:本人第一代身份证于2006年在石碣苏泊尔工厂宿舍被盗,后未挂失我就直接到本地重新补办了第二代身份证(由于当时年龄小并不知道去挂失)。现进工厂刚满一个月,由于不能投保才由工厂出面查出我的第一代身份证已在东莞市**整隆厂投了工伤保险,导致我无法正常工作。

经过:自事起日至今十来天,本人来往于保险公司、公安局、整隆厂,现查明冒用者其人现在**石碣整隆厂上班,其人已承认冒用身份证的事实并把第一代身份证退还于我,然而,在此事处理过程中,整隆厂明知违法使用假身份证员工还不给予配合,并一直逃避此事,直到昨日我请来公安部门人员来整隆厂,其厂人事部才x说当天下午就停保,今天却又模凌两可的说需要几天时间才停保。现本人工厂只给我两天时间,如停不了整隆厂的工伤保险就只能解雇本人、

问题:请问大家,我可以到法院告整隆厂和其人吗?我到底该怎么做?

潍坊律师解答:

你可以起诉冒用者侵犯你的姓名权,但你不能起诉工厂,因为工厂只是协助义务,并没有法定的履行期限。你们厂如果以此解除合同,那么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你。另一方面,向公安报案要求追究骗取工伤保险者的行政或者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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